第八十四章 酒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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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第一次知道要摸郭若墨大湿人的狗头时候,其实我是拒绝的!因为我觉得不能你叫我摸我就摸,第一我要试一下,我又不想说,我摸他狗头的时候加了很多特效,那样很黑!很亮!很柔!结果观众出来一定骂我,根本没有这种狗头!这证明上面那个狗头是假的。我说先要给我摸一下。后来我也了解到郭大湿人的狗头是天生的,并不是后天培养。那我摸了一个月,这个月下来之后呢,起码我摸了很舒服。现在呢,每天还在摸!我还给文联的朋友们一起摸!来!来!来!大家摸摸看!那我跟导演讲∶“摸的时候就摸!摸完之后,这狗头就是郭大湿人的狗头,就不要加,再加特效上去,根本没有就是这样子的狗头!我要给大家看到,我摸的狗头就是这样子的,你们摸完之后,也是这个样子。”
——摘自《疯话连篇》,诺必尔文学奖获得者神经病有所好转著
叶越夕生得很是俊逸,眼神清澈,肌肤白皙,却并不透出丝毫女气,却带着一股并不刺人的峭拔,属于那种能迷倒无数少女的贵公子类型。
实际上,他的确也颇为风琉,不过,叶越夕行事素来低调,在外从来不说自己是叶知秋的儿子,甚至不提自己是中夏第一大世家的子弟,也不会动不动一掷千金,完全依靠自己的魅力和手腕去嬉游花丛。
当水悠扬看到叶越夕时,之前对于叶家子弟的感觉完全改观。
之前他所见过的叶飞云,以及去他住宅威胁他的绿衣青年,都不过是旁系子弟而已,在他看来就如同土包子一般,但这个叶越夕,当真是自骨子里透出一种真正的贵族气质。
(看来,叶家不好对付啊…)
“叶公子,幸会。”水悠扬走上前去,握了握他的手。
“合作愉快。”叶越夕微微一笑,灿烂而温暖,犹如冬日里那一抹阳光。
“越儿,带水处长在宅子里到处走走吧。”叶知秋面色淡如流风。
“是,爹。”叶越夕答道,拍了拍水悠扬的肩头,和他一起走了出去。
这座古宅并不十分大,但却布置得很精致,棵棵高挺的常绿木经过冬季,依然焕发出无尽生机,如一片绿云将别墅掩映其中,东西南北,回廊复道,水池亭榭,错落有致,没有一处与别处相同。
层层叠叠的楼阁,被一座座飞桥,一条条架道连接,宛若迷宫一般,若无人带路,还真可能迷路在其中。
院内并没有太过于名贵的花木,但栽种之时,都是用了心思,山桃、迎春花、春梅,各色流丽,组合之中,暗含道韵,驻足赏鉴之时,便给人一种飘然之感。
正在叶越夕热情地给水悠扬介绍之时,一位美丽少女走了过来,身着一袭白色休闲衫,一条淡紫罗兰色长裙,脚踏红色平底皮靴,眉若远山,眼含秋水,不施脂粉,更增几分清纯,透发出一股楚楚动人的味道。
正是叶越夕的妹妹叶果然,三大特种部队中利剑部队的上尉。
之前,诛灭佐佐木紫府杯一战,陆龙炮曾想害死他,而得到叶知秋预先授意的叶果然救了他一命。
虽然一切都是叶家内斗引发的圈套,但叶果然救了他一命是事实,将来他虽然不会放过叶知秋,却很难对叶果然下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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